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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微山湖路北侧、东十二街东侧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2025-09-10

1、地块概况

洪泽区微山湖路北侧、东十二街东侧地块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微山路北侧、东十二街东侧,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微山湖路,北至农田,项目地块面积为8570.8m2,约12.86亩。根据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文件,本次调查项目地块规划为居住、商业用地。

根据20191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8月,苏州森清元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调查单位)受淮安市洪泽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业主单位)委托,对洪泽区微山湖路北侧、东十二街东侧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一阶段调查及结果分析

20258月,我单位项目组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方法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历史影像资料和人员访谈分析表明,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以来都是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和小麦,在地块中部历史上存在过人工开挖的灌溉沟槽,通过垄高周边耕土,形成灌溉沟槽,后利用地块内的耕土平整填埋。地块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涉及危废或其他工业垃圾的处理和处置,也未发生过倾倒、堆放、填埋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结合上述分析表明,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引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内的变化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通过对相邻和周边地块历史用地情况分析,本地块周边为居民区、学校、农田,经论证对地块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可能较小。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我单位项目组在调查范围内按照40×40m系统网格共布设了9个土壤快筛点(含2个对照点),所有点位均采集表层(0~0.2m)土壤样品,并使用PIDXRF对土壤样品进行快筛。现场快筛结果分析参考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土壤点位现场快筛结果无异常。

3、结论与建议

综合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快筛结果分析表明,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明确的工业污染源,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受到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可用于后续居住、商业用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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