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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苏州建筑职工大学东环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6-04-21

1、地块概况

原苏州建筑职工大学东环路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庄先湾路北侧、东环路高架西侧,东至东环路高架,西至宏葑新村,南至庄先湾路,北至宏葑新村项目地块面积为17035.7m2,约25.55亩。本次调查地块原用地性质教育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现由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划拨给苏州大学用于建设学校宿舍区使用,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20191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64月,苏州森清元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调查单位)受苏州大学(业主单位)委托,对原苏州建筑职工大学东环路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一阶段调查及结果分析

20264月,我单位项目组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方法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历史影像资料和人员访谈分析表明,调查地块1979年之前,地块为农田,农田主要种植水稻;1979年,地块使用权归属于苏州建筑职工大学,并在地块南部建立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行政楼、食堂、浴室和厨房等配套设施,北部为闲置空地,仍隶属于苏州建筑职工大学;1993年,地块北部闲置空地由苏州建筑职工大学出让土地给苏州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2003年,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苏州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未开发地块为空地,地块北部空地自1993年以来尚未开发,地块东北部有临时项目部,南部苏州建筑职工大学保持不变;2009年,东北部临时项目部拆除,沿街建立商铺,其他保持不变;2010年,地块北部新建新悦城项目部,用于周边新悦城商业区建设施工人员生活,主要有办公区、餐厅、宿舍、洗漱区和停车区等,南部苏州建筑职工大学保持不变;2014年,地块北部随周边项目施工完成而拆除,其他区域保持不变;2015年,地块北部原新悦城项目拆除后改造为停车区,供周边企业和居民停车使用,其他区域保持不变;2019年,地块南部苏州建筑职工大学停用,内部建有临时项目部,其他区域保持不变;2022年,地块南部苏州建筑职工大学的行政楼和厕所区域拆除,新建徐家浜地铁4号出口,学校内部项目部扩大,供地铁建设施工人员生活,其他区域保持不变;2025年,徐家浜地铁4号出口建设完成,临时项目部拆除,其他保持不变;2026年至今,原苏州建筑职工大学停用的其他构筑物已拆除,场地内进行考古调查。地块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涉及危废或其他工业垃圾的处理和处置,也未发生过倾倒、堆放、填埋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结合上述分析表明,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引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内的变化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地块正在进行考古调查,有部分开挖区域,快筛点位遵循“覆盖关键区域、兼顾代表性”原则,在坑塘底部、堆土顶部、堆土底部等布设,确保快筛数据的代表性,共布设了24个表层土壤监测点位9个堆土点位1个对照点),并使用PIDXRF对土壤样品进行快筛。现场快筛结果分析参考了GB 36600-2018类用地筛选值和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67-2020类用地筛选值(),所有土壤点位现场快筛结果无异常。

通过对相邻地块和周边企业的调查确认,本地块周边为居民区、学校、农田、地表水和苏州排水有限公司,经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较小。

3、结论与建议

本次调查地块资料收集齐全,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一致,地块环境状况判断依据充分,且满足以下情形:①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无规模化养殖、无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运输。②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无固废堆放与倾倒、无固废填埋。③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④无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⑤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⑥紧邻周边无潜在污染源。⑦现场调查未发现污染痕迹,快检结果均低于参考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满足规划第二类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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