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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干院北侧2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4-09-03

恩干院北侧2号地块位于江苏省淮安淮安区藏军洞路和汪廷珍路交叉口附近,占地面积约为68912m2,约103,四至范围:北至藏军洞路,西至恩干院北侧1号地,南至恩干院北侧5号地,东至奉公路。

根据地块使用历史,地块原有类型为一类农村宅基地(070301)、耕地水浇地(01012)和一类工业用地(100101;根据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安分局盖章的规划材料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070102)。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可知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故本次调查选用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环境质量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故淮安市淮安区土地综合服务中心委托苏州森清元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恩干院北侧2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第一阶段调查

通过对地块内历史情况及非重点行业企业分析,识别地块内存在潜在特征污染物为铅、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地块周边存在工业企业,通过对周边地块工业企业生产原辅料、生产工艺、三废排放情况及其污染途径的分析,初步判断其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潜在污染物为pH砷、汞、铅、LA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总氟化物、氰化物、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苯并[a]芘、己内酰胺、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

综上,本次调查地块潜在污染物为:pH砷、汞、铅、LA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总氟化物、氰化物、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苯并[a]芘、己内酰胺、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

2、第二阶段调查方案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521~525,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7个土壤采样点,5个地下水监测点在地块外西侧设置1个土壤和地下水复合对照点。地表水样品2个,底泥样品2个。

检测项目:

土壤和底泥的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总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

地下水的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35项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

地表水的检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22项基本项目(水温和粪大肠菌群除)。

检测结果:

土壤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土壤样品pH值介于8.73~9.94之间,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及其他特征污染物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标准限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及其他特征污染物的检测结果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质标准和沪环土[2020]62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表水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表水检测指标(除CODBOD5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质标准限值CODBOD5的检测结果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质标准限值

底泥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底泥样品中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pH值、石油烃(C10-C40及其他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标准限值

3、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标准,该地块满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070102)的建设用地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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