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蒋坝镇洪三公路西侧、果彭路北侧地块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洪三公路西侧、果彭路北侧,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年8月,苏州森清元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调查单位)受淮安市洪泽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业主单位)委托,对洪泽区蒋坝镇洪三公路西侧、果彭路北侧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洪泽区蒋坝镇洪三公路西侧、果彭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洪泽区蒋坝镇洪三公路西侧、果彭路北侧地块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洪三公路西侧、果彭路北侧,东至洪三公路,西至用地地界,南至果彭路,北至用地地界,项目地块面积为10989 m2,约16.48亩。根据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文件,本次调查项目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二、调查结论
2025年8月,我单位项目组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方法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历史影像资料和人员访谈分析表明,调查地块至今一直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与小麦。地块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涉及危废或其他工业垃圾的处理和处置,也未发生过倾倒、堆放、填埋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结合上述分析表明,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引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内的变化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我单位项目组在调查范围内按40×40m系统网格共布设了13个土壤快筛点(含三个对照点),所有点位均采集表层(0~0.2m)土壤样品,并使用PID和XRF对土壤样品进行快筛。各项快筛数据与对照点基本一致,同时现场快筛结果分析参考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所有土壤点位现场快筛结果无异常。
通过对相邻地块和地块周边的调查确认,本地块周边为道路、酒店、农田和地表水,经论证对地块的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
三、调查建议
1、建议对地块加强地块巡查管理,并对地块进行围挡并设置专人看管,避免引入外来污染物。
2、后续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因为后续开发利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3、若后续开发利用期间发现土壤及地下水有异常迹象,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查验并采取控制措施。